党建活动

公司召开党总支委员会

作者:发布时间:2018-10-23浏览次数:

10月22日下午3:00,公司在艺术楼召开党总支委员会会议集中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会议由党总支副书记吴栓虎主持,经理兼党总支副书记魏永贵、组织委员姜德军、青年委员周琳娟、支部书记武君、孙恒存参加了学习。



学习从四个方面展开:一是修订的背景;二是历次修改的情况;三是这次修订的重点;四是结合修订前后对照表对修订情况进行详细解读。

领学过程中吴栓虎副书记注重结合工作和生活实际进行解读,如意识形态领域的纪律要求、八项规定中有关参加学习培训的纪律要求等。吴栓虎副书记要求各支部要通过各种形式组织党员不断深入学习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不断增强党纪党规意识,确保遵规守纪成为一种思维习惯和行为自觉。



公司在中心组(扩大)会议上已经学习了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校纪委李秀良书记进行了详细的解读领学,公司党委朱书记强调了学条例的意义,作了相关要求。公司在上次召开的总支委员会上已经对各支部就学习新修订的条例作出了要求。这次召开总支委员会进一步深入学习,就是为了再动员,再提高。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后政治性更强,内容更科学,逻辑更严谨,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强,其主要内容:一是增写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二是增写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三是将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作为重点审查内容写入《条例》;四是增写了“党组织和党员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内容;五是对纪法衔接作出了详细规定;六是明确了对抗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党,破坏民族团结,搞有组织的拉票贿选或者用公款拉票贿选,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民生保障显失公平,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中央方针政策、破坏基层组织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失职等六种违纪行为从重或加重处分;七是完善了对总书记反复强调警惕的“七个有之”问题的处分规定;八是对干扰巡视巡察工作,党员信仰宗教,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住房、车辆等,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利用宗族、黑恶势力欺压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表现,不重视家风、对家属失管失教等八种新型违纪行为作出了处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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